残疾人联合会,简称“残联”,是中国在残疾人事业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个组织。它不仅是政府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,同时也是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、康复服务、教育就业等方面的重要力量。
从性质上来看,残疾人联合会属于社会团体,具有一定的群众性、公益性与服务性。它不是政府机关,但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,通常由地方政府设立,并接受同级政府的指导和支持。同时,它也接受上级残联的业务指导,形成了一个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。
残联的主要职责包括: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;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;开展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就业、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活动;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,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要求;组织开展各类助残活动,营造全社会关心、支持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。
此外,残联还承担着协调各相关部门、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残疾人工作的职能,是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。随着国家对残疾人事业的日益重视,残联的作用也在不断加强和拓展。
总之,残疾人联合会是一个具有鲜明社会公益性质的组织,致力于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,促进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,共享社会发展成果。